濱州市浩通制冷設備有限公司
2012年6月,彭某某在其經營的某大市場門店內接待了一名自稱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佳多寶電器公司的業務員。該業務員稱其所在廠家經營“擦邊球”美的產品(實為假冒美的產品),并留下聯系電話。2012年8月,彭某某前往該廠考察,遂萌生銷售貼牌假冒“美的”產品的想法。隨后,與該廠建立了長期的業務關系。2014年8月5日,公安機關接到舉報后,在彭某某租賃的倉庫門面內將其抓獲,并當場扣押貼有美的Midea商標的抽油煙機、熱水器、燃氣灶等各類型產品共計1133件,現金5萬元。經清查,其中67件為三無產品,剩余1066件產品經鑒定均為貼有美的商標的非美的產品,價值163104元。經鑒定:彭某某累計銷售假冒“美的”產品2771件,金額320669元,非法獲利75546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彭某某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且銷售金額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
法官提醒:商標的注冊登記制度,是國家對知識產權人的合法權益進行保護的一種表現形式、是對他人勞動成果的一種尊重,同時也從某些方面體現了一個國家的文明進程。任何人都不應破壞公平、誠信的經營體制,以身試法,觸碰道德與法律的底線。